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抵销的债务必须是种类、品质相同的给付。关于债权债务抵消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抵销的债务必须是种类、品质相同的给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1、法定抵销,是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符合其要件时,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抵销;2、具体是指在二人互负债务而其给付种类相同的场合,可以以一方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3、其中,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果的权利称抵销权,属形成权的一种。4、抵销人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又称自动债权、能动债权或抵销债权);被抵销人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又称受动债权)。相关标签:债权债务抵消之债的债权债务当事人债权债务转附期限附条件的当事人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