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部分跨境电商基础知识跨境电商的属性——商品跨境是实质性要素,交易主体跨境不应是强制性要求跨境电商的分类——批发与零售跨境电商的范围界定——官方版本与民间版本跨境电商商品的属性——货物还是物品跨境电商的进出口(境)渠道跨境电商通关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相关的海关监管方式及代码市场采购模式快件跨境电商综合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跨境电商综合税完税价格的确定行邮税行邮税的调整个人物品的归类及完税价格确定个人物品进境的数量限制跨境电商企业的登记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的资质要求对“按照个人物品监管”政策的理解及其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征不退”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三单信息传输跨境电商商品的检验检疫跨境电商个人消费额度被冒用问题消费者的身份验证不得再次销售跨境电商的参与主体跨境电商企业的法律责任跨境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跨境电商境内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政府部门的责任、权限212420574541282637614862645054593134528773758389788567776971808866跨境电商企业的信用管理跨境电商企业的稽查核查跨境电商领域常见的走私犯罪情形跨境电商领域常见的违规行为“推单”行为及其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规范跨境电商的作用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适用我国跨境电商的立法现状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第二部分跨境电商监管政策演变及核心政策解读监管政策演变时间轴核心政策解读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第三部分案例分析刑事案例跨境电商领域的刑事案件综述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刷单,伪报贸易方式走私规避个人消费限值,低报价格走私规避个人消费限值,盗用他人消费额度走私以人身携带方式进境,“代购”构成走私犯罪境外电商平台拍得货物以邮递物品方式进境构成走私电商企业以委托“水客”携带方式实现商品进境构成走私跨境电商渠道走私犯罪中的主从犯确定行政案例跨境电商领域的行政案件综述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1210”(保税电商)方式涉嫌违规案例分析线下销售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可能构成多重违规92941429613198145112156105111109103107131112100140188218198181180191184210181223201194210162206213电商企业违法销售进口化妆品构成违法跨境电商平台药品销售的法律风险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认定民商事案例跨境电商领域民商事案件综述进口税款未实际缴纳,已收取的对应款项应予退还货款退还与惩罚性赔偿的不同适用平台卖家与消费者之间法律性质界定跨境电商代理人的法律责任界限跨境电商平台公司产品质量连带责任的界限跨境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非正规途径进口的跨境电商产品的质量责任附录跨境电商监管政策法规244231236275247244286252280264270228290第一部分跨境电商基础知识跨境电商的属性——商品跨境是实质性要素,交易主体跨境不应是强制性要求跨境电商是跨境电子商务的简称。由“跨境”和“电子商务”组成,具备双重属性。“跨境”是其区别于普通电子商务的特性。何为跨境,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第一,跨越不同的关境,或分属不同的关境。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不同的“关境”,而不是“国境”。在同一国境(国家)内,可以分不同的关境区域,比如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内地(祖国大陆)就分属不同的关境。第二,跨境的主体或对象是指什么?是交易主体的“跨境”(即买家和卖家处于不同的关境),还是交易对象的“跨境”(即交易商品位于不同的关境),两者需兼而有之抑或具备其一即可?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没有明确。但从相关部门监管政策调整情况看,2018年政策调整之前强调的是商品的跨境性,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