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六: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要求一、法律尽职调查情况概述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的方法、过程,采用的法律依据、证据材料以及保留性声明、法律意见书的基准日等等重要事项。二、法律尽职调查的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调审查的材料、审查的法律事项等。(一)贷款债权合法有效性(二)借款人情况(三)担保人情况(四)附属担保权益合法有效性(五)贷款及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的限制情况(六)贷款的还款情况(七)贷款涉及的诉讼(八)仲裁或执行程序情况等(九)对于不良贷款,还应包括抵质押物的查封、扣押、冻结、租赁情况(十)诉讼时效及保证期间等。三、法律尽职调查的结论对尽调资产(如采用抽样尽调的,仅针对样本资产,抽样比例应体现样本的代表性)的合法有效性判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贷款债权的合法有效性;(二)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三)贷款债权和附属担保权益是否存在权利限制(如转让限制)、权利负担,以及相应权利限制、权利负担(如有)的解除情况;(四)借款人、担保人的合法存续状况;(五)贷款债权和附属担保权益是否涉及诉讼、强制执行等司法程序,是否涉及仲裁程序。四、风险揭示对于涉及不良资产的业务,应当揭示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一)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二)保证担保的期间是否届满;(三)影响主债权合法有效性和实现的相关风险情况;(四)影响附属担保权益合法有效性和实现的相关风险情况;(五)不良资产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等程序的情况;(六)抵质押财产是否涉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程序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形。至少由两名经办律师签章,并由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不良资产法律意见书前言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主债权基本情况本项目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合同编号:XX,以下简称“保理合同”)以及双方在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日签订的XX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XXX,以下合称“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合同信息详细见下表)。其中,《保理合同》约定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XXXX万元,额度有效期自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债务人分X次合计支用人民币XXXX万元;《贷款合同》所形成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借款用于债务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债权人均足额发放贷款。以上XX份合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保理合同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保理预付款保理预付款支用时间保理额度有效期XXXX年X月X日,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具了《保理预付款偿付/提前偿付通知书》(编号:XXXX),对三笔保理预付款进行催收,债务人于XXXX年XX月XX日对以上三份通知书签收了回执。XXXX年X月X日,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与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在《XX日报》上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对本保理合同债务进行催收,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据此,本保理合同诉讼有效期至XXXX年X月X日止。(2)贷款合同序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贷款金额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借款期限贷款用途上述合同签订后,债权人均已足额发放贷款。XXXX年X月X日,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与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在《XX日报》上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对以上贷款合同债务进行催收,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据此,以上贷款合同诉讼有效期至XXXX年X月X日止。2、从债权基本情况(1)抵押A、XXXX年X月XX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XXXX)。债务人作为抵押人,以自有厂房、CCFL生产线及辅助设备为双方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限额为XXXX万元人民币。根据债权确定期间,即为前述九份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限额为XXXX万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以上抵押均已经过登记,抵押有效,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2)保证金质押A、2014年11月26日,XX省XX投资担保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