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十: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甲方(转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公司是一家经【】批准成的.专门收购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或企业不良资产、并依法处理和处置该等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甲方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2.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转让其受让于【】的【】户不良资产(详见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不良资产。3.乙方为隶属于【】的一家合法组建并存续的法律实体,拟受让甲方拥有的上述不良债权资产。4.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已同意转让.且乙方同意受让与等不良资产相关的所有债权、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及其从权利。5.甲方已明确指出乙万已清楚知晓,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乙方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并认识到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实现该等资产项下的债权和其有关权利可能面临的困难,乙方经其独立审慎的判断及全面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做出受让上述不良资产之决定。并同意本协议项下不良资产的现有状态收购本协以项下的不良资产。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遵循实际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整体转让标的资产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应作如下解释;1.1标的资产:指本协议的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列明的由甲方在本次协议转让活动中转让的不良资产。该等不良资产为甲方自【】受让的【】等16户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债权本息总额折合人民币【】元,其中本金为【】元,利息为【】元。l.2“债务人”,指本合同中标的资产的主债务人和/或担保债务人(单独或者合称“原债务人”)以及赔偿责任人,单独或者合称“债务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1所列明的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或者经债务转移后替代或应当替代原债务人之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清算组织)、自然人的全部、部分或任一。本合同下的子安武人不包括中国政府。1.3债权资产:甲方对《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主债权及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附属权利。债权资产的法律形态可能多次处置后已经发生变化,可能为抵债协议项下取得实物资产所依据的债杈。本合同中“债权资产“可能还包括超过主张权利法定期间的“自然债权”、对破产终结企业债权(指对或有追加分配的期待权)以及其他形式的债权。l.4瑕疵/资产瑕疵:是指本协议下标的资产已经或可存在的,对该等资产的价值及/或对有关该等资产的债权、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及其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事实上或法律上的瑕疵。1.5“费用”:指与标的资产的取得、管理、处置直接相关的支付,包括己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报酬(律帅费用、其它处置代理费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收取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等等,但不含人员工资和非对应本项目的办公费用。1.6账面价值:债权资产账面价值系指该等资产在基准日的本金余额。资产以外币计价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按照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換人民币基准价计算。1.7资产文件:甲方从前手接收的和接收后处置中形成的与确认或行使标的资产项下权利和利益有关的文件,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解协议、抵债协议、司法文件、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催收通知及回执。但甲方及其前于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内部审批文件不包括在资产文件范围之内。1.8处置费用:是指自基准日次日起的任何期间内,在处置本协议项下资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所有必要和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为资产管理、处置所发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等。1.9前手:系指【】。本合同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