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手册.pdf

目录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要点解析1.1概念1.2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区别1.3股权激励的对象1.4股权激励对各主体的要求1.5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式1.6各工具的优劣对比及适用对象1.6.1优劣对比1.6.2不同激励工具的适用对象1.6.3不同激励工具案例参考1.7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1.7.1股票来源1.7.2回购和定向增发的区别1.8股权激励的规模1.9股权激励计划定价1.9.1规则定价1.9.2自主定价相关案例1.10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条件1.10.1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则要求1.10.2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相关案例1.11股权激励的限制期限、关键时间节点及实施流程01010202030305050506070707080909091212141601股权激励会计问题2.1股份支付的概念2.2股份支付的两种结算形式2.2.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2.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3公允价值的确定18181919192002股权激励相关税务问题3.1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3.2激励对象如何纳税3.2.1不同激励工具的税务处理3.2.2如何提前测算税费数额202021212103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违规案例220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员工持股计划概念股权激励:被激励对象直接持股,必须开立股票账户,授予的股票必须登记到个人名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要减持被授予的股票,要受到董高减持的规则约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形式,上市前持股平台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上市后持股平台更多样,上市公司会选择设立一个产品,资管计划或者信托计划,也可以在中登公司直接开立专户命名为“XX公司第几期员工持股计划”,最终的持股形式都是员工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额,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如果董事和高管对该持股平台不构成控制,那么即使是董高,也不受董高减持相关的规则约束。2、持股形式不同1、激励对象不同股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外籍员工、公司认为应该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监事。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区别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要点解析011股权激励是以建立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为目的而向被激励对象授予公司股份,这个过程给股权更多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达到公司业绩目标,并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所以对于股权激励计划来说,设置业绩考核指标是强制要求。员工持股计划更多是为了让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为目的,没有设置考核目标的强制要求,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不必然为激励手段,更多将员工取得股票的行为交给市场去调节,属于公司和员工自愿选择、自担风险的市场行为。综合来看,员工持股计划更偏向于利益共享,股权激励更偏向激励和约束的平衡。3、目的不同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注:(1)独立董事、监事不可以成为激励对象;(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于主板来说,不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是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是可以的,前提是这些人必须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3)对于外籍员工,如果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是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所有板块均适用。3、公司认为应该激励的其他员工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2、外籍员工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文书网官方旗舰店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文书网官方旗舰店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