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健全公司的人才绩效管理机制,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员工。三、法务部的具体工作职责1、配合各部门的工作,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2、负责本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拟制和修改;3、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4、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意见;5、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规避法律风险;6、制定、修改、完善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7、监督、检察本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事务。四、薪酬构成薪资结构:行政工资+职能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4.1、行政工资:以员工入职的日期为起始点,每月依据职级核算应发的底薪。每月考勤及核算周期为自然月,每月工资及奖金、补助、升降考核结算、费用等的核算均以此周期为准,考勤月均按照21.75天进行核算。上午9:00—下午5:00(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在指纹考勤机内登记打卡,该时间为员工考勤时间。原则上一日两次打卡,早上9点前打一次,下午5点后再打一次均为有效卡。(2)工作性质需频繁外出的,无法依据(1)条进行考勤登记的,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考勤由部门对应组别负责人进行确认,提前一天以上以周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在今目标报备人力资源部。(3)严禁重复考勤或忘打考勤,凡是未登记考勤的,一律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4)其他考勤及休假管理一律按照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处理。4.2、职能工资4.2.1.完成月初的工作计划,并在一个月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且无任何处罚的,给予元的奖励;4.2.2.在日常的法务工作中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给予XX元的奖励;4.2.3.在与其他部门对接工作中态度诚恳,做事仔细,无任何差错的,给予元的奖励。4.3绩效工资月度(自然月)绩效考核,以员工为单位,月度实现绩效奖励;绩效奖金于考核月工资发放之日一并打入个人银行账户;采用岗位对应的绩效考核法进行考核;具体指标的定义、计算方式、考核办法、单项权重详见《员工绩效考核表》之规定;专员级为每人元/月,主管级为每人元/月。员工自评→直接上级评定→部门负责人复评→公司总经理终核→人力行政部汇总。月度员工绩效奖金=岗位级别对应标准绩效奖金×考核系数考核得分与考核系数对应如下:考核得分(X)X<6565≤X<7575≤X<8585≤X<95X≥95考核系数00.70.91.01.1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内,作为确定其职务晋升、岗位调配的参考依据;(1)连续6个月考核分在90以上的员工,作为晋级、升职、加薪的依据;(2)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70分以下的员工,给予调岗、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处理;(3)特别处理:由于特殊原因,属于以上第(2)中情况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给予1-3个月的留岗查看期。一、考核方法对法务专员从日常合同管理及正式文书的起草与审核、项目管理、上级交办任务、月计划任务等几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满分100分):1.起草、审核合同管理及正式文书(35分):(1)延迟时间(3分):原则上不允许迟延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容忍延迟3个小时。超过3个小时,按0.5分/小时进行扣分;准时或提前完成的,满分;出色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加分或奖励。(2)延迟次数(3分):原则上不允许迟延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容忍延迟3次。超过3次,按1分/次进行扣分;准时或提前完成的,满分;出色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加分或奖励。(3)虚假事实记载(7分):原则上不允许虚假、未经证明事实的记载。出现未经证明事实的情况,按3分/次进行扣分;出现虚构事实的情况,按5分/次进行扣分;无错误完成,满分;出色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加分或奖励。(4)误导性陈述(7分):原则上不允许有主体错误、表达重大错误或让人产生歧义的陈述。出现主体错误的情况,按3分/次进行扣分;出现表达重大错误的情况,按5分/次进行扣分;出现让人产生歧义情况,按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