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服务协议书甲方(聘请方):村居签约代表:乙方(受聘方):机构负责人: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发挥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建设和谐盘州,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订立以下法律服务协议: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二、乙方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内容:(一)参与该村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为村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当地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三)配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培训;(四)协助村级调解组织处理矛盾纠纷,并给予必要的专业指导;(五)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村民公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为村级组织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六)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八)配合处理村居其他涉法事务。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相关规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2.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为乙方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便利。4.指定作为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书。(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指派符合相关条件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并在合法依规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因工作变动、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则时,乙方应及3时另派法务工作者接替。3.所指派的基层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应遵守有关规定,做好工作日志记录。4.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四、本协议有效期2年,从本协议签订日起至年月日止。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盘州市司法局留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村居签约代表(签名):机构负责人(签名):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