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海利群置业有限公司文件中海利群置业[2011]3号关于申请东湖花园居住小区调整规划的请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湖花园项目于2010年3月26日取得规划手续,规划用地面积18003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4800平方米,公建总面积11700平方米(其中会所3410平方米,幼儿园2200平方米,商业6090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3705032008000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70503200800013号])。因我公司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积极开发建设河口区东湖花园项目工程并着手打造“河口区东大门”形象工程,将原规划4栋多层住宅楼变更为4栋小高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2141平方米增加为27237平方米,将原规划商业建筑变更为底层2层商业及顶3层单身职工公寓的商住楼,即楼层由原来的主体二层局部三层增加为主体五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090平方米增加为16372平方米;会所由原来的3410平方米减少为1990平方米;幼儿园由原来的2200平方米减少为2054平方米。综合上述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36500平方米增加为159994平方米。特申请予以调整规划,重新颁发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否,请批示!山东中海利群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06月16日主题词:调整规划容积率申请报送: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单位:中海利群置业综合业务部共3份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