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甲方:广东天鼎影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广东省军供大厦A座八楼乙方: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电视剧《南洋丈夫》(以下简称“本片”)进行招商营销(广告以及赞助),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甲方正式授权乙方为《南洋丈夫》的招商营销(广告及活动赞助)的负责人,负责代理甲方与赞助方(如乙方工作范围超出授权客户名单,需单独向甲方报备,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广告以及赞助的合作事宜。一、授权代理期限为: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10月15日。二、在此代理业务中,乙方为甲方成功获得本片的赞助签约,甲方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总金额,给予代理政策如下:1、甲方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金额低于35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所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总金额10%的代理费;2、单一客户金额高于350万元(含35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所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总金额15%的代理费;累计客户金额高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所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总金额15%的代理费;3、单一客户金额高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所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总金额20%的代理费。累计客户金额高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所实际收到的赞助现金总金额20%的代理费。4、累计客户金额高于1000万元,甲方在《》片尾给予乙方字幕鸣谢权益。5、甲方按照实际收款进度与乙方结算。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给乙方颁发营销招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负责人资格证明。2、甲方及时提供片名、演员更新信息给乙方。3、本片剧本在影片上映前处于保密状态,乙方客户的植入方案由甲方负责完成。4、乙方在进行本片营销赞助客户的招商工作中,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关谈判工作的支持。5、乙方在与目标客户洽谈赞助合作过程中,凡涉及到具体客户品牌及赞助金额的事宜,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认,得到甲方对客户品牌及赞助金额的认同后,乙方才可与客户进行下一步洽谈。6、甲方对乙方在代理期内的工作进程有知晓权,乙方须随时与甲方沟通赞助项目进展情况。7、甲乙双方若在赞助客户洽谈过程中,发生客户品类甚至品牌重叠的情况,可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需本着“客户品牌价值更高、赞助金额更大、洽谈进程更快”的原则来决定赞助客户的取舍。8、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此合同中的权益或在合同中未提及的有关本片的相关权益授权给第三方。9、广告以及赞助客户的回报权益由甲方最终确认。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建立本项目营销团队,努力拓展营销赞助客户,拓展业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针对本片营销的工作,乙方负责为客户提供专业营销策略整合方案。3、乙方所得代理费须开具广告发票给甲方。4、对甲方所提供的与本片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创人员名单、片花、剧照等资料的知识产权完全由甲方享有,且均为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进行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涉及本片核心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签署保密协议,否则甲方将取消负责人资格,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五、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六、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七、本备忘录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备忘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广东天鼎影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身份证号码: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