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影视创作、生产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电影《》(以下简称本片)担任制片主任工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合作双方甲方:西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第二条聘用工作、聘用时间及摄制周期1、甲方投资摄制电影《》,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在本片中担任制片主任工作。2、乙方聘期从即日起直至全片制作完成,并获得省广电局、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通过,获取公映许可证止。3、本片摄制周期的限定为本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如因乙方原因而使本片摄制周期延误,而造成甲方摄制预算超额、影响该项目整体运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第三条聘用酬金经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的酬金包括片酬、加班费、劳务费、补拍费、后期制作费及所有补助在内总计人民币元(税后)。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书签订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计人民币_____元,作为工作定金。2、本片开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13、本片拍摄进度过半,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4、本片拍摄结束,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元。4、本片后期制作完成并获取公映许可证,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笔酬金,即总酬金的30%,计人民币元。第五条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1、本片为甲方投资与全权管理及运做的影视项目,甲方聘请乙方为本片的制片主任,委托乙方对本片实施制片管理。2、乙方在进行制片管理和摄制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制片管理规定,在摄制预算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摄制工作,乙方对本片的摄制工艺及艺术质量负责。如双方对创作和摄制工作产生分歧,应以甲方意见为主。3、在甲方认定的本片创作构架上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本片创作结构、技术要求任意修改。4、甲方负责本片的主要创作人员及摄制工作人员的组建,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片工作人员的组建工作。甲方负责摄制器材及摄制费用的保障,为乙方制片管理及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证.5、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拍摄期间因工的伙食、住宿、交通费用(费用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6、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本片制作工作,若因本剧修改而延期,乙方必须负责修改完成直至审查通过。8、本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本合同和摄制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9、本合同期内,乙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此之前已付乙方的酬金外,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乙方相应酬金,但甲方不再对乙方给予其它补偿,余额也不再支付。乙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应于解除合同后离组。10、在本片摄制过程中,因拍摄或宣传需要,甲方要组织与媒体、官方、影迷2及相关单位的见面等宣传活动,乙方要积极配合参加。11、本片的宣传工作由甲方组织安排,乙方有义务参加、配合甲方有关本片任何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乙方不得收取任何酬金,乙方的交通,食住费用由甲方承担。12、本片在运做过程中,甲方有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之权利及义务于其他公司或剧组,受让公司或剧组将会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和义务。13、乙方享有在本片中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的署名权按国家有关影视署名管理规定执行。如乙方未完成本剧的工作(工作人员未完成30%的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乙剧在本片中的署名权。14、本片摄制预算为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在甲方投资额度内进行影片制片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当,而导致甲方投资超额,甲方有权扣缴乙方的酬金。15、乙方为本片摄制费用负责人,应遵守摄制组的财务制度,按甲方投资额度详细制订本剧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所有票据需合法,并有经手、验收等签名经审核后方可报销。未经甲方同意的电话费、交通费、餐费、医药费、办公等其它私人费用,不予报销,由乙方自行承担。16、乙方同甲方签定合同后,应自行处理好所有私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