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授予序列号:_________期权授予协议本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1)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2)范美美(“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范美美;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431222198403264113;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10,000,000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8,700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1元人民币/股(单位注册资本);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自授予日期起届满一(1)年之日;期权的行权期限:自期权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届满日。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1.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10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2.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3.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4.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5.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6.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7.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8.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9.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1)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2)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3)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