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注册名称: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四条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利,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______为宗旨。第六条公司以______为企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争做贡献。第七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份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现行股份按照投资主体分国家持股、法人持股、社会公众持股,均为普通股股份。第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第十条公司股份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第十一条公司股本总数为:______股,发起人共认购______股,占股本总数的___%。公司股权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第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加资本。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三)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四)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发行新股。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呈报审批。第十四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购回其发行在外的部分股份:(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第十六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七条股东转让上市流通部分的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尚未上市流通的部分股份可以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依据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第十九条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合议,并行使表决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依其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公司股东不得退股。第五章股东大会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特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股票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