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保密协议甲方:(单位名称)住所:电话: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人电话:第一章竞业限制部分鉴于乙方确认,由于其在甲方从事岗位的工作,接触并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鉴于乙方进一步确认,如果其离开甲方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近似产品或业务的公司,或就职于生产同类或近似产品或经营同类或近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其他公司,将会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鉴于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已充分理解其含义,认可相关内容,且承诺遵守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1、在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近似产品或业务;2、在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或近似产品或经营同类或近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13、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4、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5、对于在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含当日)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客户,乙方离职时,只要该合作关系仍然存续,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就该合作事项与甲方竞争或者参与第三方对甲方的竞争。但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6、对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含当日)与甲方正处于接洽、磋商的潜在客户,只要乙方在离职前参与了相关的接洽、磋商,或者承办、参与了相关业务工作,且乙方离职时该接洽、磋商及相关业务工作仍在继续的,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就该客户与甲方接洽、磋商涉及的同一事项与甲方竞争或者参与第三方对甲方的竞争。但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二条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范围第二条所述的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企业:1、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的企业;2、涉及行业业务的咨询公司、社团、协会等。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增加或减少上述企业,但应将具体变动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第三条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期限为年,自乙方离职次日起计算。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1、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签署本协议书的,公司将不予聘用或者可以调整其岗位;2、如果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双方应根据情况及时修订或终止本协议。23、乙方离职后30日内,应向甲方书面申报重新就业情况,如:就业状态新聘公司名称、所任职务等。若乙方在受限期间工作发生多次变更,每更换一个新公司,均应在30日内向甲方人力资源部申报,直至竞业限制期满。如不按规定申报,甲方有权诉诸法律,但其竞业限制义务并不因此而终止。第二章保密部分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五条保密内容乙方需要保密的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认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才资料、工资薪酬资料、课程资料、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资料、研发成果,例如:培训教材、咨询资料等。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提供良好的条件;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技术与开发,并将开发的成果、资料上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3方的秘密向第三者公布;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5.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5.1各级会议内容、文件在没有下发前不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传阅;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涉及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保密内容的保密材料;5.3不将甲方重要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如确属工作需要,需将材料带出甲方办公场所,必须经公司批准方可;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