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赔问题详细:因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头部缝合伤口40针。我说需要去疤可保险员说如果达到伤残的话去疤和伤残只能二选一,是这样的吗?并且我该向对方索要什么赔偿。和赔偿标准是什么?望解惑,谢谢。。律师解答:你好,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护理费,上述费用都有自己的计算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像你舅舅这种情况,可以获得以上赔偿项目,误工费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保险理赔员所说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去疤的费用属于后期治疗费用,可能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也必须赔偿给你。。律师声明:1.限于律师并不了解全部案情,咨询意见具有一定局限性;2.每个案件均有其特殊性,切勿根据咨询意见照搬硬套;3.法律法规逐步更新变化,同一问题在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4.若遇法律问题,建议付费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