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国电信[]“”公司同时代表其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乙方(受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置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置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四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1.5“”培训:按合同的约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地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二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二规定的所有要求。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二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终验证书。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1.14“”一方:甲方或乙方。1.15“”双方:甲方和乙方。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第二条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工程开发[]”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四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总价格(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4)乙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第四条支付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