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300022022.10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300022022.10注意事项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准确、简明地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在产品名称中写明请求保护的局部及其所在的整体产品。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对于零部件,通常还应当写明其所应用的产品,必要时写明其所应用的产品的用途。对于局部外观设计,必要时应当写明请求保护的局部外观设计的用途,并与产品名称中体现的用途相对应。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的,应清楚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且应当与产品名称中体现的用途相对应。可应用于任何电子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简要说明中产品的用途可以概括为一种电子设备。申请人以图形用户界面中的局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还应当写明要求保护的局部外观设计的用途。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应当包含图形用户界面。对于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应当写明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或者图形用户界面中的局部。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申请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指定的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中应当包含请求保护的局部外观设计。5.其他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情形申请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在简要说明中写明请求保护的局部;如果用实线与虚线相结合以外的方式表示请求保护的局部外观设计,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请求保护的局部;如果用点划线表示1300022022.10注意事项请求保护的局部与其他部分之间的分界线,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的,必要时应在简要说明用途中说明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过程等。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左视图与右视图对称,省略左视图”;“使用时底面不常见,省略仰视图”。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用虚线表示视图中图案设计的,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130002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