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会把车辆作为抵押,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贷款时会把车辆作为抵押,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网友咨询:贷款时会把车辆作为抵押,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张煜律师解答:抵押权的特征如下:1、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2、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3、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4、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张煜律师解析:抵押物的范围:《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分别从“正向”和“反向”两个角度对抵押物的范围进行了规定。总体来讲抵押物在法律层面应当符合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抵押物上须存在独立的所有权,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得作为抵押物,如为共同共有物的情况下,抵押权人需尽到合理谨慎义务;二是抵押物须具备可转让性,便于主张抵押权实现时可以变价处置抵押物,从而确保对所担保债权的清偿。,抵押权不能构成有效的占有本位,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仍是自主占有、直接占有、有权占有,但是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形是,设立抵押权的时候,所有权人已经早已不再占有该物。这种情况下,抵押物如果存在返还或取回的障碍,会严重影响抵押物价值变现的效率,从而加大抵押权实现的难度。毕业于非著名理工一本院校,执业多年,获得家属赠送锦旗多面,数次荣获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