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哪些借条不受理呢,是什么?瑕疵履行的特征是什么?瑕疵履行的情形有哪些?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留置权的对象是什么,哪些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公司恶意逃债行为与恶意躲债行为的区别是什么?民间借贷纠纷是民商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民事纠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中,大家为了方便常常用借条代替正式借款合同。借条中往往会约定一些条款,以防纠纷的产生。那么法院哪些借条不受理呢,是什么?网友咨询:法院哪些借条不受理呢,是什么?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李向葵律师解答:法院欠条不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情况:1、因不合法的借贷关系,所形成的借条。2、一方不是真实意愿所写下的借条。3、内容所显示的公平性严重缺失,或者表述和理解有重大错误的借条。《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李向葵律师解析:有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因为种种原因,会修改已经签订或者打印好的借条,有时候会在双方合意下修改,也有会私下涂改,比如认为自己写错字了、金额或者名字,通常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另行起草一份借条,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条上修改,建议在修改部分双方能摁下指纹或者签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对方不认可,导致法庭上不认可借条真实性和合法性。特别提醒: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且实践中,法院立案面对大额借款合同纠纷通常要求出示转账凭证,即便现金交易也要求出具银行取款记录,法院立案庭表示,虽然目前中国实施的是立案登记制,但是为了谨防虚假诉讼情况,此审查相对严格。李向葵律师,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杭州资深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成功办理过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具有专业的企业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管控能力,目前是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