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时,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探究?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债权人应如何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吗,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因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直接把债务人的车拖走是否违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权已经转让了怎么办?放弃继承行为,指的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法律地位之单独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放弃继承时,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探究?网友咨询:放弃继承时,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探究?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吕凤杰律师解答: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的是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将会侵害债务人的人身利益,干涉了人身自由。《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吕凤杰律师解析: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隐匿财产,或者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或者与第三人通谋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已将其主要财产处分或者债务人的财产已然告罄,债权人将有可能一无所得,这显然有害于交易安全。因此,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应运而生。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实施不当减少其责任财产的行为而侵害债权时,债权人就有权撤销该行为,以保证实现其债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标的是债务人对其现有责任财产之无偿赠与、低价转让等可能危害及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从债权人撤销权设计的初衷也可以看出,当债务人从事不当减少其自身现有财产的行为并因而损及债权时,债权人能够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该项行为,使其不当减损之债务人责任财产复归至债务人,以期稳定债务人现有责任财产的范围和基础,从而实现公平正义。可见,债权人撤销权标的性质为且仅为纯粹之财产行为,例如买卖、赠与、担保物权的设定等。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执业于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7年执业经验,擅长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专业、专注、专心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