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幸死亡的,其所欠债务由谁偿还?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网友咨询:丈夫因病去世,家里房子和财产为治病已无,还欠下巨额债务,为此,其父母有无分担债务的义务?徐永平律师解答:1、其父母没有分担债务的义务。2、本案中,如果妻子和丈夫结婚时有协议,夫妻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丈夫治疗病欠下的巨额债务,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夫妻名义签订财产协议,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妻子有偿还丈夫因治病而欠下的债务。3、如果丈夫有遗产,那么应该用遗产来偿还债务,偿还债务以后还有剩余的,其父母、妻子、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除非有约定,该遗产应该平均分配。4、如果丈夫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除夫妻有协议规定财产故意各自所有外,妻子有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徐永平律师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徐永平律师解析: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无论是债权人也好,死亡债务人配偶也好,当遇到死者留下的债务问题时候,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不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好,事情知道该债务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该向谁主张都是对双方有好处,因为遇到债务数额较大时,双方往往会发生争执,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夫妻共同债务专业的律师咨询,涉及诉讼的话就更应该有专业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