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会追究个人的责任吗?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怎么算?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几年?原欠条丢失了,之前复印的欠条可以当做证据吗?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工资欠条是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吗?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民间借贷,有欠条找不到人怎么办?借钱打欠条合适还是打借条合适,该如何借钱给他人?如何计算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怎样的?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如何证明欠条是威胁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欠钱的问题,欠条是大多数人都会使用的一种文本,在关键的时候欠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会追究个人的责任吗?网友咨询:替公司代打欠条追究个人的责任吗?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不追究个人的责任,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是有权代理行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你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你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王浩律师补充: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二、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三、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四、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王浩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王浩律师执业期间办理众多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