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债共签的好处是什么,怎么规定的?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是怎么进行的,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怎共益债务的范围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行使代位权要通过法院的原因是什么,怎么规定的行使代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是怎么债权保证期间有哪些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怎么规定的?公司分立后原债务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怎么规定的?民间借贷分期还款是否要留证据,怎么规定的?在实践中,经常有朋友咨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同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一样,家庭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财富积累的对立面,一样引起广泛的关注。那么共债共签的好处是什么,怎么规定的?网友咨询:共债共签的好处是什么,怎么规定的?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答: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的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析: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要看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取得夫妻双方同意。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条规则确立了“共债共签”原则之外的另一个对立面。如果夫妻一方的举债明显超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此时要求债权人尽更加的谨慎义务,要么要求夫妻另一方也一同签名,要么必须搜集款项的用途,否则将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只能要求举债的一方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超出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包括一种特殊情况,即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款项系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加平律师,法律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代理的案件深受广大当事人的认可。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当事人满意度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