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什么,有哪些?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如何规定的?瑕疵履行的特征是什么?瑕疵履行的情形有哪些?受领迟延如何成立?法律后果有哪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那么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什么,有哪些?网友咨询: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什么,有哪些?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孙侠律师解答: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需要注意的有:1、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2、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3、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不一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孙侠律师解析:在实现有限公司质押股权时,可以同意将该股权直接转让给质权人,也可以同意将股权转让给质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已得到股权应值价款。但不论采取何种实现方式,都应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因此,应先征求其他股东是否愿意购买该出质股权的意见,如其他股东愿意购买该股权,则应以其他股东优先。同样,法院在强制执行股权时,也应优先考虑其他股东。由于在股权质押期间,除转让股权和收取红利受到一定限制外,出质人的其他股东权利基本不受影响。因此股权质押是担保人非常好的选择,在不具备其他形式担保条件时更是如此;如果出质的是挂牌上市的股票或者优质公司的股份,则债权人不必过于担心该股权的流动性。所以,尽管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股权质押还是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孙侠律师,上海孙侠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