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期不清楚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还款期不清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发生债务纠纷是很麻烦的,不仅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处理,也影响团结与和睦。要避免债务纠纷,就要通过一些方法来确保产生债务的时候,要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资金实力情况等。那么还款期不清楚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还款期不清楚的债务?网友咨询:还款期不清楚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还款期不清楚的债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立飞律师解答: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立飞律师解析: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时,也就是在债务人被起诉、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通俗来说,债主要先找欠债的人履行之后,再来找你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也就说债主可以越过欠债的人,直接找你还钱。但是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陈立飞,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本着“把专业做到精致,把诚信做到极致"的理念,代理各类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几百件,胜诉率90%以上,为客户争取了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