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违反约定承担怎样的责任,有哪些?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如何规定的?瑕疵履行的特征是什么?瑕疵履行的情形有哪些?受领迟延如何成立?法律后果有哪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客户等主体之间,借款时往往不约定利率或约定较低的利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部分借据可能既约定利率,也约定借款人违约须承担出借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然而,对薄公堂时,借款人往往抗辩约定了利率就不应该支持律师费等费用,那么借款方违反约定承担怎样的责任,有哪些?网友咨询:借款方违反约定承担怎样的责任,有哪些?广东诺贤律师事务所李春雨律师解答:借款方违反约定承担以下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2、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的本息,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广东诺贤律师事务所李春雨律师解析:公民在日常民间借贷往来中应时刻注意加强对自身财产权益的保护。传统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生活消费类型的借贷居多,较少发生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况。而当前借贷案件情形复杂,出借人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此外,对于未实际借款的善意夫妻一方而言,如果其配偶向他人举债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善意一方应充分举证证明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被举债方用于非法活动的事实,从而使自己免除承担还款责任,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春雨律师业务领域主要为民事及刑事两大部分,民事业务主要包括金融与银行、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破产清算与重整、公司商业纠纷、知识产权等,刑事业务包括提供法律建议与帮助、申请取保候审、会见、刑事辩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