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应注意约定哪些内容,借贷期限届满债权人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银行借贷当然受法律保护,而与银行相对应的民间借贷也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涉及的主体多样,程序简便,也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借款应注意约定哪些内容,借贷期限届满债权人怎么办?网友咨询:借款应注意约定哪些内容,借贷期限届满债权人怎么办?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答:1、借条的形式要规范,用词要准确。2、对于利息的约定要合乎法律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24%。3、要注重担保和抵押的作用。4、出借人在借款之前不仅要考虑对方的经济状况,还要考察对方的为人、信誉。借贷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析: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提醒:保证是有期间的,并且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是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没有任何理由来中止、中断和延长。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而让保证人承担责任,就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保证期间经过后,权利人对保证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消灭。黄文彬律师,擅长合同、刑事辩护、公司法务等,毕业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曾为佛山市禅城区多家派出所提供民事调解、咨询等法律服务;现为广东某玻璃公司及其旗下十多家分公司提供公司法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