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应该如何处理?死者生前债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影响诉讼时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影响诉讼时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俗话说:不要轻易向朋友借贷,因为容易到手的借贷会养成你的懈怠;也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务,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因为一般把钱借给朋友是不好意思问朋友要回来的,只能等朋友主动还或朋友一直不还。那么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应该如何处理?网友咨询: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应该如何处理?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的处理: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析: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袁婷婷律师于2010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秉承“法立信、信立身,做有温度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个案件,始终坚持把当事人的利益放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