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对于房产抵押有什么规定,房产抵押注意事项有邓剑武律师: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同,债权人是否享有优刘黔坤律师: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杨佳迪律师:依法被查封的财产,能否设立抵押?债务人不还钱,能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吗?贷款时会把车辆作为抵押,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最高额抵押与一般的抵押相比,有什么区别?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是什么,抵押权实现有哪些方式?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怎么确定,如何确定抵押权担民间借贷抵押,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那么,民间借贷对于房产抵押有什么规定,房产抵押注意事项有哪些?网友咨询:借钱抵押了房子,还不上钱的话,房子直接就是别人的了吗?湖南齐顺律师事务所张异律师解答:借贷关于房产抵押的规定:1、要有借贷当事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文本。要求签订该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及借款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等证件原件。3、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4、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的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5、要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必须与抵押人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使用建筑物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张异律师解析:根据法律约定,以下房产不能抵押:1、存在权属争议的;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存在权利限制的房产,例如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私人建房等;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5、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6、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7、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8、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9、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夫妻双方(如抵押房产为共有财产,则所有共有人须全部到场),须按上述条件准备好文件、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套,亲自到所属辖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当事人先要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抵押证书)》,然后将所持证件、文件及该“申请书”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办理人员进行审核。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能通过审核,符合办理抵押登记的条件,则需将民间借贷合同和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其它证件、文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交易中心会出具抵押登记回执,表明初审登记成功。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交纳齐相关费用后,凭抵押登记回执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抵押权证。这样,该次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即宣告完成。张异,1993年取得全国律师执业资格,从业二十多年来,办理过大量刑事、民事案件;担任过多家公司法律顾问。能遵守执业纪律,恪守执业道德,真诚待人诚信服务,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无一例投诉,社会影响力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