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民间借贷的纠纷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实在不能和平解决的话才会选择到法院进行诉讼,那么民间借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网友咨询:民间借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民间借贷诉讼有哪些流程?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民间借贷诉讼的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6、开庭审理;7、调解或者判决。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析:对于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①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且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②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③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④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卢月益,法学学士,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多次荣获优秀律师称号,代理并熟悉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曾担任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特擅长办理交通事故、债务、各类合同、婚姻、房产、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等业务,在刑事辩护方面有许多成功案例,凭着“诚信为本,专业至上”的服务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