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欠款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借条遗失了怎么办?民间借款还了本金不给利息要怎么办?民间借款应怎样设立担保,民间借款设立担保的方法是什民间借款是否还要规定具体的用途?如何避免借款给违法在生活中遇见的借款都是没有写借条的除非是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果不签好借款合同自己有可能会受到利益损失,那么,民间借款欠款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借条遗失了怎么办?网友咨询:借条遗失了怎么办?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黄力律师解答:民间借款欠款的注意事项:1.签订书面协议。2.借贷要合法。3.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借条遗失的处理方法: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黄力律师解析:借款的返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注释2]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借款无效的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需要说明的是,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时,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省婚姻家庭与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司法厅江西法网负责人,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专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