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方法可以延长债务诉讼时效,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各种事情需要处理,有时明明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但是由于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脱不开身,因此只能暂时搁置维权的事宜,这往往就会导致超过诉讼时效,那么哪些方法可以延长债务诉讼时效,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法是什么?网友咨询:哪些方法可以延长债务诉讼时效,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法是什么?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代卫东律师解答: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法有: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4、保留证据,提起诉讼;5、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代卫东律师解析: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拥有超过十年的律师执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