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被限制高消费了,自己也会被限制吗?工资欠条是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吗?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终止?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时,可能会遭遇哪些风险?企业并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如何处理企业并购债权债务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债权债务转让税务处理是怎样的,债权债务转让税务怎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方式都有什么,有哪些移转方式?债权债务转移概的定义是什么,是怎样的?债权债务中担保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配偶被限制高消费了,自己不会也被限制。从法律上讲,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婚前的债务与其配偶、子女并无法律上的关联;但在司法实践中,失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的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网友咨询:配偶被限制高消费了,自己也会被限制吗?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配偶被限制高消费了,自己不会也被限制。从法律上讲,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婚前的债务与其配偶、子女并无法律上的关联;但在司法实践中,失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的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在通常情况下,已婚人士申请贷款,银行一般会以家庭为单位查看征信。如果夫妻一方为失信人员,银行会以信用无法达标而拒绝贷款。同样,以后凡是要以夫妻二人信用为申请标准的情况,比如买房申请房贷,也会因为失信人员无法达到信用标准而失败。对于子女来说,以后也没有办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过对孩子的个人信用并没有影响。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析: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王丹律师简介以公司法务多年经验、拥有敏锐谈判技巧,准确快速了解需求,尽心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