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怎样的?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民间借贷中,担保的重要性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个人债务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效力?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那么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怎样的?网友咨询: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怎样的?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魏宁宁律师解答:破产申请重整流程如下:1、公司出现法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4、法院指定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魏宁宁律师解析: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上述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重整,根据破产重整申请时间的不同,重整可以区分为初始重整申请和后续重整申请。初始重整申请就是债务人或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后续重整申请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整申请。魏宁宁律师,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执业5年,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务、经济纠纷等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