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申报的要求条件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条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公司由于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清算,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否则不利后果将由自己承担。那么破产债权申报的要求条件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条件?网友咨询:破产债权申报的要求条件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条件?福建大中律师事务所林众超律师解答: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福建大中律师事务所林众超律师解析: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人身损害等诉讼案件以及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劳动仲裁案件,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各类民商事、刑事、劳动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