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追偿债务的时候要收集哪些证据?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什么是债务追偿权,如何正确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是不是享有追偿权,保证人享有追偿权吗?担保人对债务人是否享有追偿权,追偿权的管辖如何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纠纷属于物权还是债权,有什么规定?抵押人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吗?反担保人要承担全部债务吗,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债务企业之间的发展是双方之间的合作以及相互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的情况下,企业的发展会遇到一定的危机以及压力,从而导致破产,最后相互之间的关系存在债务,那么,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追偿债务的时候要收集哪些证据?网友咨询:追偿债务的时候要收集哪些证据?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追偿债务的时候要收集的证据有: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2、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的手段来实现债权,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调查,取得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相关证据后,采用如下三种方式实现债权:(1)依法追加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该债务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2)通过协商谈判解决。以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3)如果通过协商的方式还不能实现债权的话,径可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让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迫使其偿还债务。一旦债务公司股东构成刑事犯罪,为减轻罪责,争取从轻判决,我想其会主动还清债务,以争取在刑事上从轻处理的。孟令燕律师解析:追偿债务起诉流程:1、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2、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3、选择管辖法院,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4、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该债务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孟令燕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企业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