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也不乏有赖账现象发生,如果碰到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借故拖延不予以归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网友咨询: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强制执行的程序: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措施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等。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析: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执业于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法律维权服务宗旨: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标准的满足受害者的合理要求;接受全权委托免除当事人的一切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