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债权清理时,有哪些原则与措施?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是什么,有哪些?企业清理欠款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有哪些?企业清理欠款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有哪些?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应对?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存在哪些问题?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怎么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更加想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经常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这样也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那么,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网友咨询:清理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解答:清理债权债务指债权债务清算,是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的问题有:1、途径。选择正确途径是企业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2、时效。时效是决定企业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关键。3、管辖。对于当事人而言,确定管辖是展开维权行动的第一步。4、主体。主体选择不仅关系到能否顺利立案的程序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实体处理的结果。5、请求。诉讼请求是实体权利的具体主张,直接关系到债权保障程度。6、证据。7、执行。执行是企业债权清理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将债权转化为现实财产的最重要过程。【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黄学先律师解析: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务,因为清算主要是清算债务和财产,被清算的公司一般只有较少债权。因此,清理债权、债务中,清理债务是中心,偿还债务是重点,如果公司有财产可以偿还,应该制定偿还方案。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形成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是分离的,即便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要求股东再偿还债务。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因逃债等原因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6)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黄学先律师,2000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注《合同法》领域1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调解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法律援助律师。曾在数家上市公司担任法务/风控部门负责人,现被多家大中型企业聘为常年法务顾问,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