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经过抗辩权有什么法律关系,具体内容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为什么要设立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有什么优点?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时效是法律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时效的运用是非常广的,例如提起诉讼的时候要看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时要注意时效。抗辩权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那么,时效经过抗辩权有什么法律关系,具体内容是什么?网友咨询: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对债权人、债务人的效力是什么,时效经过抗辩权有什么法律关系?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时效经过抗辩权实际上就是过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有时候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错过诉讼抗辩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对时效经过进行抗辩的,如果确实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也会支持。首先,时效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消灭抗辩权或永久抗辩权,其行使的结果是权利人的请求权绝对地丧失。同时,既然属于抗辩权,就决定了它只是防御性的、消极性的权利,只有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才能予以对抗,自身不具有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主体原则上只能是义务人及其继承人,但下列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行使。《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朱婷婷律师解析:时效抗辩权的行使规则。①抗辩权的行使方法须以意思表示为之,明示或默示均可,但义务人为抗辩意思时只能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所谓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不一定要使用诉讼时效完成的字样,也不必引用诉讼时效的法条,只要拒绝给付的意思表示是以请求权时间超过而不得再为行使即可。②抗辩权行使的场合,可以是诉外行使,也可以是在诉讼中行使。③抗辩权行使的时间,如为诉讼中行使,一审、二审均无不可,但在再审时不应准许,因为一审、二审未提出时,可视为抛弃时效利益。④抗辩权行使后,义务人仍然可以将其撤回,即允许抗辩权人放弃抗辩的效果。⑤抗辩权的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自己的抗辩权而进行恶意的抗辩。比如,债务人以欺诈手段妨碍权利人中断时效,致使时效完成后以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即应禁止。常见的抗辩权有哪些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其实抗辩权是可以分为两种的,但是具体该怎么选择还是要根据自身的事实情况才能进行决定。毕业于德国波鸿大学,有12年的公司管理经验。企业家卫士,保护企业家婚姻、人身、财产。擅长商业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代理多家企业近10亿标的额的借款纠纷、企业家婚姻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