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怎么确认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常识.doc

微信转账怎么确认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如今,不少人借钱都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直接进行转账。这样虽然方便了不少,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对借贷关系的认定不好处理。那么微信转账怎么确认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网友咨询:微信转账怎么确认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丁慧娟律师解答: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项,均不构成借贷。(2)借款的实际支付。借款合同的另一个要素即出借人实际支付了相关款项,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或一方出具借条,出借人并未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同样不能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丁慧娟律师解析:微信借款的风险防范措施:1、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双方所用微信号。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特定微信号往来和交流沟通的专用号码,防止纠纷发生后单方否认“号码为其所有”的情况,减少证明成本。2、要求借方的微信绑定手机号码。“微信借条”不易被法院采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出借人无法证明向其借款的聊天对象就是欠款人。要求欠款方微信绑定手机号,而不仅仅只是通过微信昵称沟通交流,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微信借条”主体认定难的问题。3、借助其他手段辅助“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打电话确认是一种简单方便又快捷的辅助证明方式,注意保留好电话录音,将来发生纠纷时,才不会陷入举证不足的不利境地。4、邮寄原始借条是最高保障。对于借款凭证这种重要的证据,最好保留其原始证据,原始借条是用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最强有力凭证。通过邮寄方式拿到原件,可避免因为不能充分证明“微信借条”的真实性而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丁慧娟律师,拥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善于在与当事人沟通的只言片语中寻找突破另辟蹊径,总能迅速找到纠纷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只是流于表面的处理案件本身,真正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从全局掌握当事人的需求,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广大当事人依赖和赞誉,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刚直不阿、为人正直是她的性格;细心胆大、责任心强是他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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