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成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担保人是为债务人保证定期履行相应的义务的人,应当与债务人签订担保合同,在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债务的时候应当承担偿还责任。那么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成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网友咨询: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成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答:成为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A、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B、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在债务履行届满之后,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债。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与担保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本律师是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从事律师职业近20年。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用工、刑事辩护等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