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的时候将债务人打伤违法吗?如何有效的要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借条被债务人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借钱不还想起诉,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我们都知道借钱是需要归还的,然而总有一些人不愿意还钱,现在这个社会,欠钱的才是大爷,债主苦于用各种方式讨债都无用,甚至有债主为了拿回钱不择手段。要债的时候将债务人打伤违法吗?网友咨询:对方欠我两万块一直拖着还躲起来了,而且每次打电话给她都不接,这钱对我来说是要给我妈妈现在看病用的,我实在没办法多次去要,连她家人都说不管这事,我现在很气很想把她打一顿,可是我又担心会不会被捉起来就没办法照顾我妈,请问我要是打了她犯法吗?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盖晓萍律师解答: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轻伤二级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盖晓萍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民商法研究生,从业二十余年,先后担任过特大型国企企业法务专员,公务员,仲裁员,专职律师,精通公司法、合同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曾参加《合同法》起草的企业专家研讨,法律根底深厚,擅长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盖晓萍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经过公安局治安处罚后,行政治安处罚决定书就成为了肇事者侵害甲人身权利的有利证据;在甲康复后进行民事诉讼程序会减少很多阻力;如果进入到民事程序,索赔项目如下:赔偿的项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人身权利若干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何有效的要债呢?盖晓萍律师支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申请支付令法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先予执行法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