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立保函,保函反担保人可以做受益人吗?保函反担保人可以做受益人吗,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那么银行开立保函,保函反担保人可以做受益人吗?网友咨询:银行开立保函,收益人是自身,也就是担保人与受益人相同,有银行在实物中进行这样的操作,是否违规?辽宁楷格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答:保函受益人是指担保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保函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现阶段最常用的银行保函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保函业务中的反担保人是指,接受申请人申请而向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发出开立保函的委托指示,并同时作出保证在受托行遭到索赔时立即予以偿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因此,保函反担保人不可以做受益人。辽宁楷格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析:反担保成立的条件: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法,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反担保则是对担保人利益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反担保的使用率很低、很少,使得部分担保人在代偿债务后,因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而无法追偿,遭受损失无法弥补,所以担保人在对债务人进行担保时,正确地使用反担保,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不担风险,不受损失。谢晓明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中级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楷格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和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对企业破产、并购、股权纠纷等公司法实务有着超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