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转让吗,怎么进行转让才有效?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怎么算?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几年?原欠条丢失了,之前复印的欠条可以当做证据吗?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工资欠条是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吗?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民间借贷,有欠条找不到人怎么办?借钱打欠条合适还是打借条合适,该如何借钱给他人?如何计算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怎样的?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如何证明欠条是威胁的?大家可能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听说过贷款欠条是可以转让的,那是所有的贷款欠条都要可以转让吗?如果不是的话,哪些情况下贷款欠条不可以转让呢?网友咨询:欠条可以转让吗,怎么进行转让才有效?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李菊芳律师解答:借条属于债权,债权人是可以转让的。只要通知债务人,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法律依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法》第81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李菊芳律师解析:欠条和借条的不同:(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2)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3)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为了保护平等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债权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债权转让的条件是: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5、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依照《民法总则》第91条规定,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其债权转让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本律师已执业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