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法律常识.doc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瑕疵履行的特征是什么?瑕疵履行的情形有哪些?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留置权的对象是什么,哪些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公司恶意逃债行为与恶意躲债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那么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网友咨询: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答:(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三)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的理解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能抵销。(3)因故意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则意味着债权人可任意侵犯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这显然有违公序良俗。张伟律师,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州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因业绩突出,荣获黔西南州政法委2015—2016年度十佳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荣获2016—2017年度黔西南州优秀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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