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债权转让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债权人应如何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吗,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因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直接把债务人的车拖走是否违一般我们都会为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目的就在让债权人能够安心的同时也防范一定的风险。但是出于债权的可以转性,债权的担保就会因为债权的移转而随之移转,这个时候一般就会出现相应的纠纷。那么债权转让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张洁律师解析。债权转让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按照约定。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保证债务随之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并不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债务转移必须经保证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担保法》生效前的担保,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负有通知保证人的义务。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生效后的担保,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主债权转让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张洁律师补充:主债权让与对保证人有何影响?主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主债权转让只是使债权人发生变更,而并不改变债的内容。主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四条:1、主债权有效存在,且主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债权的内容;2、主债权的让与人(即主债权人)须有处分债权能力,且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合意;3、让与的主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依主债权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4、主债权让与须经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保证期间,主债权让与后,让与人脱离主债权债务的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主债权人,让与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请求给付。同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留置权、保证债权等都一并转移给受让人。因此,保证人须对受让人承担义务,即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债权让与后,债务人得以对抗原主债权人的抗辩权,同时也有权对抗新主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