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权已经转让了怎么办?哪些债权不能进行转让?债权转让需要什么条件?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薛丽萍律师:债权转让,能否转让给担保人?冯苏杭律师:债权转让的通知,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债权转让,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债权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转让的方式也需要是合法的,否则会构成非法转让债权。那么债权转让中,有效条件有什么呢?网友咨询:债权转让中,有效条件有什么呢?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金振朝律师解答:债权转让中有效条件如下: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金振朝律师解析: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种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转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