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法律常识.doc

债务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瑕疵履行的特征是什么?瑕疵履行的情形有哪些?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留置权的对象是什么,哪些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公司恶意逃债行为与恶意躲债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债务消灭的制度。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双方互负债务就可以抵消,而是需要达成一定条件,那么债务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网友咨询:债务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债务抵消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以各自的债权抵消自己的债务的行为。一、法定抵消,所谓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驶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二、协议抵消协议抵消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协议抵消与法定抵消的目的都在于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普法:《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补充: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卢苇丛律师,88年至92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行政机关工作过,94年起从事律师职业,执业26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于民事合同、家事婚姻、刑事辩护等,专业、严谨、负责、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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