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瑕疵履行的特征是什么?瑕疵履行的情形有哪些?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适用范围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什么特征?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留置权的对象是什么,哪些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公司恶意逃债行为与恶意躲债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那么债务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网友咨询:债务免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曹保国律师解答:债务免除的条件有:第一、债权人免除债务须存在有效债权;第二、债权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免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第四、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那么《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曹保国律师解析: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效果: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并不需要有什么特定的形式,不管是通过书面、口头,还是明示、默示,都是可以的。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并不需要有什么特定的形式,不管是通过书面、口头,还是明示、默示,这些都是可以的。而一般免除债务都是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曹保国律师,本人有着十年专业律师执业经验,曾担任过安徽省工商联的法律顾问和安徽省光彩行动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