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起诉债权人,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什么是债务追偿权,如何正确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是不是享有追偿权,保证人享有追偿权吗?担保人对债务人是否享有追偿权,追偿权的管辖如何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纠纷属于物权还是债权,有什么规定?抵押人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吗?反担保人要承担全部债务吗,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债务如今社会,担保在日常借贷款中十分常见。俗话说“借钱有风险,担保需谨慎。”但很多人都碍于亲戚朋友的颜面而作了担保,在借条或合同上签上大名,完全不顾后果,酿成自己需承担民事责任,又追偿难的后果。网友咨询:别人借了20万,现在借钱的人没钱了,还不了。像这种到法院起诉,会判刑吗,坐牢是不是钱就不用还了?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薛鑫律师解析:债权人起诉后,仍可以继续找债务人要钱。起诉和和解不冲突。如果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双方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可以撤诉。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是其权利,具体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一种是通过自己的方式,即直接去找债务人要求偿还;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发生导致该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事实,那么信贷银行丧失了胜诉权,需看对方是否在庭审中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六年的国有银行工作背景。擅长刑事辩护及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