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借钱,能不能约定由父母来归还?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人不偿还借款,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讨债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如果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办?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子女由于年轻、工作能力不强的关系而经济紧张,遇到什么事情很多人第一时间也会想到父母,有句话叫“子债父偿”,那么子女借钱,能不能约定由父母来归还?网友咨询:小明和小王是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一日,小王告诉小明家里有急事,希望小明能借两万元救济,他的父母随后会偿还。那么子女借钱,能不能约定由父母来归还?山西金绪天直律师事务所帅岩律师解答:作为成年人,与他人达成借款合议,并写下借条,明确借款内容,就是形成了借款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原则上是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和承担,其他人不享有权利,也不要承担义务。但民法典也没有禁止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当然,为使第三人免受无故“躺枪”,第三人只受其同意的义务约束,如果第三人不同意,有权拒绝。本案中,小王的父母事先并不知道小明借钱的事,是“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小王在借条中约定他的借款由父母归还,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借款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小王的父母并非借款合同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未经他们同意的还款义务。如果小王的父母拒绝还款,小明只能向小王讨债,由小王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小王的父母如果同意还钱,也是可以的,并不违法。山西金绪天直律师事务所帅岩律师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合同当事人享有和承担,其他人不得主张合同权利,也无需承担合同义务。当然,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民法典》也没有完全禁止涉及他人的合同,如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当然,任何人只受其同意的义务约束。民事主体不能通过签订合同让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躺枪。执业领域为婚姻家庭、合同、侵权公司、建筑工程等民商事诉讼案件,以及企业并购重组等非诉项目。